項目建設地點:內蒙古包頭土右新型工業園區新材料產業園
項目建設背景
依托上海大學高性能鋼鐵團隊的重大科研成果“稀土多形合金化”原理,通過在冶煉過程中將稀土添加在鋼中可起到改善凝固組織、細化固態相變組織、使夾雜物變性無害化、偏聚強化界面、鈍化表面銹層等作用,顯著提高鋼的韌性、耐腐蝕性能、抗疲勞性能、耐熱性能等。在新能源領域的光伏支架使用該新型鋼鐵材料,可以免除加工過程中的防腐涂鍍工藝,有效降低成本的同時,提高支架性能,延長使用壽命,符合綠色環保高質量發展的要求。
評價結論:包頭市中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稀土耐候耐蝕鋼光伏支架風電塔筒生產加工項目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建設項目名稱:鋁產業廢渣綜合利用智造項目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固陽縣包頭金山工業園區內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新建年處理12萬噸鋁產業廢渣循環利用生產線,利用電解鋁廢渣為原料,通過破碎、球磨、酸化、濕法浸出、除雜、沉鋰、離心、干燥等工藝,回收生產工業級碳酸鋰、鋁顆粒、炭粉、氟化鈉、硫酸鈉、水泥骨料(主要成分為二氧化硅)等。
建設內容:建設主體工程包括新建車間廠房倉庫、辦公樓,公輔工程包括原輔倉庫、危廢倉庫、廢氣處理等。項目主要生產設備有:破碎機、球機、風選機、回轉窯、酸化窯、MVR、反應罐、壓濾機、離心機、干燥機等。
根據《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等對本項目做出安全預評價。
評價結論:綜上所述,從安全的角度,內蒙古欣美環??萍加邢薰句X產業廢渣綜合利用智造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的要求,能夠實現建設項目安全生產。
]]>建設地點: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
建設規模:九原地塊項目分兩期建設完成,一期建設年產石墨化產品3萬噸(已完成),二期新建2萬噸。建設完成后全廠年產石墨化產品5萬噸。
本次新建:5#生產車間。
建設內容:九原地塊二期年產2萬噸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預碳化工序工藝設備設施及配套的供配電、給排水、供暖、供氣等的公輔設施。
根據《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對本項目做出安全驗收評價。
評價結論: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認為:內蒙古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項目(九原地塊)二期2萬噸(五車間)符合相關安全生產法律、規范、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建設地點: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達茂旗巴音敖包蘇木二隊(達茂旗寶誠交通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礦區內)
建設規模:年生產片麻巖5萬m3。
規劃內容:破碎篩分生產線、產品堆場。
評價范圍為本建設項目的廠址及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廠內交通運輸和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以及輔助生產系統(包括電氣控制系統、給排水設施、采暖、通風、消防的使用設備)等。
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對本項目做出安全驗收評價。
評價結論:達茂旗寶誠交通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達茂旗巴音敖包二隊片麻巖采選項目(破碎篩分生產線)符合相關安全生產法律、規范、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本預評價認定:內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新建50000噸高性能釹鐵硼速凝合金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項目建成后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是可控的,可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
]]>綜上所述,內蒙古北疆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鐵力至科右中旗聯絡線新發(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科右中旗高力板南服務區加油站站址選擇、總平面規劃布置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要求。評價組認為:內蒙古北疆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鐵力至科右中旗聯絡線新發(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科右中旗高力板南服務區加油站的工藝設施及擬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新建設加油站站房1座、罩棚2座。擬建加油站埋地罐區分別新建3座50m3臥式SF雙層埋地汽油油罐和2座50m3臥式SF雙層埋地柴油油罐。儲罐區總容積:3×50+2×50=250m3。將柴油儲罐容積按照標準規定50%折算為汽油儲罐容積后總容積:3×50+50%×(2×50)=200m3。根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表3.0.9規定,擬建加油站符合標準規定等級要求,為一級站。
結論:綜上所述,內蒙古北疆交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鐵力至科右中旗聯絡線新發(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科右中旗高力板北服務區加油站選址得當,設備選型可靠,安全設施和措施、周邊安全距離及平面布局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符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45號,2015年79號令修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的條件。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青山區裝備制造產業園區新規劃區裝備大道46號內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內
建設規模:本改建項目建成后可處理6千萬m3改性和碳化包覆尾氣。
規劃內容:本次尾氣升級改造為將一二期改性和碳化包覆尾氣在前端煙道匯合后進入兩級噴淋水洗塔,經噴淋水洗塔先去除粉塵、焦油及部分酸性氣體等,然后經廢氣風機送至焚燒爐系統界區,進入界區的廢氣通過燒嘴直接進入焚燒爐內,補氧空氣和降溫空氣由風機送入焚燒爐內進行補氧焚燒或進行降溫。根據廢氣排放狀況(濃度、風量等因素),通過與爐膛溫度的聯鎖,調節燃燒器燃料的消耗或補進冷卻風,使爐膛維持在 900℃,達到穩定、安全、徹底的焚燒。焚燒后的尾氣經過余熱回收系統冷卻到 200℃以下,煙氣降溫過程中產生的熱水在供暖季用于車間和生活區供暖、供熱水,在非供暖季只提供熱水,最后通過引風機抽煙氣至脫硫設備中,去除煙氣中 S02 等酸性氣體后,通過煙囪達標排放。
同時,項目購置:兩級噴淋洗滌+水封阻火器+TO 爐(預留蒸汽接口)+SNCR 脫硝(預留)+換熱系統+堿洗脫硫+排放煙囪;并配套購置電力工程設備、消防工程設備、通風設備、環保系統、監控系統、給排水系統等公用工程設備。
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對本項目做出安全驗收評價。
評價結論:內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尾氣環保提升治理項目項目符合相關安全生產法律、規范、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包頭市固陽縣雙億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2*12500KVA礦熱爐,年產1.8萬噸硅鋇鈣鋁合金項目,技改為年產1.8萬噸低鋇孕育劑。產能及主體設備未發生改變,重晶石原材料用量減少,減少污染物排放,硅鈣、金屬鋁用量減少,調整微量元素含量。
年工作天數300天,每天3班生產,每班8小時,項目建成規模后全廠職工人數為100人。
評價結論:包頭市固陽縣雙億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8萬噸低鋇孕育劑技改項目從安全角度分析,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要求,本項目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觸電、坍塌、高處墜落、灼燙、淹溺、壓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噪聲、粉塵等。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危險、有害程度是可控的,可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
]]>加氣站概況:包頭市中燃投資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嘎拉木路加氣站占地面積18495.6m2,有8臺加氣機,16個CNG加氣位。日加氣規模為40000Nm3,有6口儲氣井容積(水溶積V)為3×6=18m3。自取證后運行以來,整體運行正常,經營工藝、周邊情況未發生根本變化,未發生過任何安全事故。
依據《壓縮天然氣供應站設計規范》GB51102-2016中壓縮天然氣供應站的等級劃分應符合表3.0.10的規定,該加氣站有6口儲氣井,共18m3為四級站。
包頭市中燃投資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21〕88號)的要求,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員持有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負責加氣站安全規劃、檢查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教育、事故調查、記錄、環境保護等工作。其他從業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能力。
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要求,且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規定對本項目做出安全預評價。
評價結論:依據《燃氣系統運行安全評價標準》(GB/T50811-2012)包頭市中燃投資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嘎拉木路加氣站得分為94.64分,評價結論為:安全條件好,符合運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