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玉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敖包特銀鉛礦尾礦庫為山谷型濕排庫。設計加高擴容后最終堆積標高為989.0m,總壩高19.5m,總庫容為993.41×104m3,有效庫容799.53×104m3,加高擴容后相比原設計新增總庫容897.41×104m3,新增有效庫容717.93×104m3,尾礦庫設計等別為四等,設計服務年限26.37年。
評價結論:內蒙古玉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敖包特銀鉛礦尾礦庫加高擴容工程(三期)嚴格執行了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安全設施設備與已審查通過的《內蒙古玉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敖包特銀鉛礦尾礦庫加高擴容工程安全設施設計》(批復文號:錫安監發〔2018〕19號)和《內蒙古玉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敖包特銀鉛礦尾礦庫加高擴容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批復文號:內礦管函〔2024〕222號)等設計文件一致。不存在《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礦安〔2022〕88號)和《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補充情形》(礦安〔2024〕41號)中規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礦山開采方式采用露天開采,生產規模120×104t/a。內蒙古寧城首鑫源礦業發展有限公司西箭鐵礦年采選120萬噸原礦石項目是在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后,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內蒙古寧城首鑫源礦業發展有限公司西箭鐵礦區位于內蒙古赤峰市寧城縣政府所在地天義鎮西南23km處,行政區劃隸屬寧城縣忙農鎮西箭村管轄。
評價結論:內蒙古寧城首鑫源礦業發展有限公司采區的安全設施設備與已批復的《內蒙古寧城首鑫源礦業發展有限公司西箭鐵礦120萬噸/年露天開采項目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內安監管-字[2012]293號)相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該尾礦庫采用濕式排放,設計總庫容為706.7×104m3,總壩高69米,三等庫。
內蒙古寧城首鑫源礦業發展有限公司西箭鐵礦區位于內蒙古赤峰市寧城縣政府所在地天義鎮西南23km處,行政區隸屬寧城縣忙農鎮西箭村管轄。
評價結論:內蒙古寧城首鑫源礦業發展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的安全設施符合批準的《內蒙古寧城首鑫源礦業發展有限公司西箭鐵礦年采選120萬噸原礦石項目選礦廠尾礦庫安全專篇》(內安監管一字[2012]232號)要求,尾礦庫按安全設施設計生產運行,不存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通知》(礦安〔2022〕88號)中規定的重大事故隱患,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現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過近二十年的建設和發展,配套輔助生產和生活設施完善,生產規模穩定,固定資產逐年增加,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在冊人員1200人,其中管理人員52人(地、測、采、選技術人員31人),下設三個采區、選礦廠及輔助生產車間,設置8個職能部(室)進行綜合管理。
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撰山子金礦一采區礦井技術改造項目為地下開采,采用削壁充填采礦法進行礦體回采,生產規模為6萬噸/年;采用豎井—盲豎井聯合開拓的方式,開拓豎井由陽坡豎井、陽坡盲豎井、27號豎井、27號盲豎井、72號盲豎井組成;陽坡豎井、陽坡盲豎井、27號豎井提升系統均為豎井雙層單罐籠配平衡錘提升,雙卷筒單繩纏繞式提升機;27號盲豎井、72號盲豎井提升系統均為豎井雙層雙罐籠互為配重提升,雙卷筒單繩纏繞式提升機;通風采用分區對角式通風系統,分為陽坡5號脈和27號脈(包括72號脈)兩個通風分區,多級機站壓抽式通風方式;排水系統采用分區接力排水方式,分為陽坡盲豎井—陽坡豎井和72號盲豎井、27號盲豎井—27號豎井兩個排水分區,兩個排水分區均為兩段接力排水方式;井下運輸為蓄電池電機車牽引礦車組的有軌運輸方式;礦山主電源引自元寶山第二變電所,備用電源引自四德堂變電所10kV架空線路。
評價結論:通過安全評價,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撰山子金礦一采區礦井技術改造項目地下開采按照已批復的《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撰山子金礦一采區礦井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批復文號:赤安監管非煤字〔2018〕18號)和《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撰山子金礦一采區礦井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批復文號:赤應急審批字〔2020〕10號、赤應急審批字〔2021〕5號)等設計文件組織生產,安全設施、設備與上述設計文件相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過近二十年的建設和發展,配套輔助生產和生活設施完善,生產規模穩定,固定資產逐年增加,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在冊人員1200人,其中管理人員52人(地、測、采、選技術人員31人),下設三個采區、選礦廠及輔助生產車間,設置8個職能部(室)進行綜合管理。
2020年1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對《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撰山子金礦12萬噸/年地下開采技術改造項目》予以核準;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對《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撰山子金礦12萬噸/年地下開采技術改造項目三采區提升豎井及通風系統改造工程安全設施設計》進行了審查,并于2022年4月19日審查通過;該技改項目于2022年6月開工建設,2024年10月項目竣工,施工單位為陜西耀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中迦礦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內蒙古金鵬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三采區提升豎井及通風系統改造工程項目僅對提升運輸系統、通風系統、供配電系統及總平面布置等進行技術改造,其余系統工程、設施均為利舊工程,仍以原評審通過的《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三采區(原落風毛采區)100噸/日采礦改擴建項目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及《<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三采區100噸/日采礦改擴建項目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設計變更》為準。
技術改造后生產規模不發生變化,仍為3萬噸/年;該技改工程項目為地下開采;采用豎井開拓的方式,采用削壁充填采礦法進行礦體回采;豎井提升系統為豎井單罐籠(雙層)配平衡錘提升,采用落地式多繩摩擦提升機;通風采用單翼對角式通風系統,機械抽出式通風方式;排水系統采用一段式集中排水方式;井下運輸為蓄電池電機車牽引礦車組的有軌運輸方式;礦山主電源引自元寶山第二變電所,備用電源引自四德堂變電所10kV架空線路,實現雙電源供電。
評價結論:通過安全評價,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撰山子金礦12萬噸/年地下開采技術改造項目三采區提升豎井及通風系統改造工程嚴格執行了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安全設施設備與已審查通過的《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撰山子金礦12萬噸/年地下開采技術改造項目三采區提升豎井及通風系統改造工程安全設施設計》(文號:內應急函〔2022〕88號)和《赤峰吉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撰山子金礦12萬噸/年地下開采技術改造項目三采區提升豎井及通風系統改造工程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說明》等設計文件一致。不存在《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礦安〔2022〕88號)和《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補充情形》(礦安〔2024〕41號)中規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內蒙古黃崗礦業有限責任公司Ⅳ區尾礦庫為山谷型濕排庫。初期壩為透水堆石壩,壩高14.4m;設計尾礦最終堆積標高為1660m,設計總壩高34.4m,尾礦堆積壩高20m,總庫容519.89萬m3,尾礦庫設計等別為四等;目前,初期壩上堆筑了第一級尾砂子壩,壩體高約2.3m,內、外坡比1:1.5,現狀壩高約16.7m;防排洪采用溢洪道與截洪溝聯合防排洪的方式。生產崗位采用連續工作制度,年工作約300天,3班/天,8小時/班;輔助生產崗位采用間斷工作制度,年工作約300天,1或2班/天,8小時/班。
評價結論:通過安全評價,內蒙古黃崗礦業有限責任公司Ⅲ、Ⅳ區尾礦庫技術改造項目Ⅳ區尾礦庫按照已批復的《內蒙古黃崗礦業有限責任公司Ⅲ、Ⅳ區尾礦庫技術改造工程安全設施設計》(批復文號:赤應急審批字〔2019〕5號)及相關設計變更文件組織生產,安全設施、設備與上述設計文件相符;不存在《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礦安〔2022〕88號)和《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補充情形》(礦安〔2024〕41號)中規定的重大事故隱患;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本項目處理原料為大中礦業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固陽縣分公司自產礦石,礦石供應量150萬 t/a,本項目產品為干選鐵精礦及三種粒度骨料,干選鐵精礦產量112.5萬 t/a,10—22.5mm骨料15萬t/a,5—10mm骨料13.125萬t/a,0-5mm骨料9.375萬t/a。服務年限:10.0a。
評價結論: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固陽分公司合教礦150萬噸/年鐵礦石項目從安全角度分析,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要求,本擬建項目在安全生產方面可行。
包頭市正泰源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始建于2012年,最初采用濕排工藝,為五等別傍山型尾礦庫。2020企業對尾礦庫進行了干排擴容改造,并履行了“三同時”手續,設計尾礦庫采用干排工藝,采用庫前和庫尾向庫中推進的排礦方式,尾礦庫類別為傍山型,尾礦庫等別為四等;設計在原尾礦庫基礎上分兩期建設,目前尾礦庫只建設運行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未建設,一期尾礦庫已堆積2期子壩,包頭市正泰源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于2022年1月24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5年1月23日。為延續安全生產許可證,包頭市正泰源有限公司委托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對其尾礦庫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評價結論:綜上所述,包頭市正泰源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按照已批復的《包頭市正泰源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技術升級改造及尾礦庫干排擴容改造項目尾礦庫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和《包頭市正泰源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技術升級改造及尾礦庫干排擴容改造項目尾礦庫工程安全設施設計補充(變更)說明》等設計文件組織生產,安全設施、設備與上述設計文件相符;不存在《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礦安〔2022〕88號)和《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補充情形》(礦安〔2024〕41號)中規定的重大事故隱患;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本預評價認定:額爾古納誠誠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90萬噸/年)的安全生產現狀符合法律、法規、規范、規程和標準的要求,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其危險、有害程度是可控的,可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
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包頭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開采30萬噸/年擴建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巴音敖包蘇木境內,行政區劃隸屬內蒙古自治區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巴音敖包蘇木管轄。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是脈狀礦體單一型螢石礦床,保有礦石量 338.8萬噸,礦石的礦物組成比較簡單,主要礦石礦物為螢石,脈石礦物主要為石英和長石,其次可見少量方解石和黃鐵礦等硫化物,高嶺石和絹云母也零星出現。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工信和科技局完成對“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包頭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開采30萬噸/年擴建工程”項目的備案。鑒于上述情況,根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在現有采礦設施的基礎上進行擴建,建設內容包括井巷工程、礦山機械及相應的公用輔助設施及生活附屬設施,使生產系統提高產能后能夠安全可靠。本項目為地下開采改擴建項目,開采螢石礦規模由5萬噸/年改為30萬噸/年,采礦方法為上向水平進路充填法和淺孔留礦嗣后充填法兩種。
本項目受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以及《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包頭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螢石開采30萬噸/年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后文簡稱《可研報告》,對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包頭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開采30萬噸/年擴建工程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安全生產方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第三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第三十二條規定:“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
結論:《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包頭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螢石開采30萬噸/年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所設計的采礦工程建設項目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安全風險是可控的。